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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定调!刘鹤:制造业是大国经济“压舱石”

时间:2021/11/24 9:34:19     企业:欧洲机床与智能制造网

 2021年世界制造业大会11月19日在安徽合肥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书面致辞中指出,制造业是大国经济的“压舱石”,对推动经济增长和提高就业质量至关重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更高水平、更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必须不断增强产业竞争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保持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合理比重。
刘鹤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出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5G+工业互联网”是传统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我国5G网络布局具有先发优势,产业应用场景十分丰富,要充分用好这些有利条件,补齐工业互联网短板,大胆探索颠覆式技术路径,创造性地解决产业难题。
刘鹤强调,企业是最活跃的科技创新力量。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中。要优化国家实验室体系,完善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同机制,加强产业共性技术供给,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探索利用数字技术为企业增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刘鹤指出,数据正在成为关键生产要素。要研究推进数据确权和分类分级管理,畅通数据交易流动,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合理分配数据要素收益。各地方、各行业要探索建立符合数据要素特点的制度体系和流通平台,同时加快构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治理新模式。
在前一天,11月19日在安徽合肥开幕的2021世界制造业大会上,刘鹤作书面致辞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制造业发展,指出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要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必须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刘鹤指出,制造业是大国经济的“压舱石”,对推动经济增长和提高就业质量至关重要。我国正在经历经济发展模式的深刻转变,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更高水平、更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必须不断增强产业竞争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保持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合理比重。各地方、各部门要切实为制造业企业解决当前的现实难题。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金融信贷支持,保证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
刘鹤强调,创新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企业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探索“企业出题、科研机构答题”的新模式,优化国家实验室体系,用好各类国家创新基地,引导和帮助企业专注主业、敢于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开放与合作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国要携起手来,共同维护供应链创新链畅通。中国政府将继续坚定推动高水平开放,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欢迎各国企业家分享中国超大规模市场机遇。
01.
对“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作出指引

两次会议上,刘鹤均强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优化国家实验室体系,让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中,为企业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探索“企业出题、科研机构答题”的新模式。要完善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同机制,加强产业共性技术供给,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用好各类国家创新基地,引导和帮助企业专注主业、敢于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到2035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战略目标,科技自立自强已经成为决定我国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能力。“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12个重点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更早之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就曾指出:“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可以说,创新是企业经营最重要的品质,也是当前经济高质量发展爬坡过坎必须要做到的。将关键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是中国实现创新驱动和引领发展的必由之路。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是把科技研发能力转化为经济发展实力的核心要义。企业最具备成为创新主体的特征和条件。首先,企业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从事创新活动。其次,企业直接面向市场,时时刻刻都需要考虑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和商业化推广,接受市场和用户检验,得不到市场和用户认可,企业就无法生存。此外,企业又是创新要素配置的主体,掌握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拥有对创新要素优化配置的主导地位,最有条件成为创新活动主体。
企业是否拥有创新主体地位决定性地影响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创新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但从总体上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还不够突出。主要表现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仍显著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企业基础研究投入不足,技术“拿来主义”多;企业利用和整合外部资源有限,集中了全国大量创新资源的高校、科研院所开放度低;科研成果多、专利多同符合市场需要的技术供给不足并存等,这些问题均需要着力加以解决。
因此,要多措并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是推改革。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实施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二是强激励。完善推动科技捐赠发展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三是有倒逼。倒逼企业投资研发、加快产业技术升级。四是优环境。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使企业创新投入能得到合理回报。
而其关键是深化改革,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一是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提高科研院所科研活动服务经济主战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的体制政策环境。支持龙头企业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建立创新联合体。三是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发展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直接融资,促进各类资金向创新活动配置。
总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要推动成长起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出一批掌握产业“专精特新”技术的隐形冠军企业,发展出一批活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体,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02.
强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

刘鹤副总理强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探索利用数字技术为企业增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也强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金融信贷支持,保证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表示,要着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统筹补短板锻长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促进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要着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着力培育发展优质企业,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业链领航企业,促进中大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2021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多次强调加大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年初,银保监会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制度举措,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产业和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民营科技型企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大幅增加中长期资金支持,积极发展科技保险,持续改进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支持创新无形资产的质押融资产品。
年中,人民银行召开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统筹推进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等融合发展,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10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现阶段世界正处于新的科技革命时期,也是金融和资本最活跃的时期。通过对资本的合理引导、兴利除弊,就可以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步伐,促进金融、科技、产业良性循环。
在2021年金融街论坛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资本的正常有序流动对于科技进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定位,规范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定位,防止板块套利,是注册制改革始终要把握好的重点内容。与此同时,新成立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也将围绕服务中小企业这个主体。始终坚守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进一步突出“更早、更小、更新”;牢牢把握支持创新发展这个关键。围绕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积极构建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体系,同步试点注册制,不断增强制度的包容性、普惠性,促进形成科技、创新和资本的聚集效应。
此前,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组织的“构建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促进金融、科技、产业良性循环”研究课题开题会上,与会嘉宾围绕“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作出研讨。认为“十四五”期间,创新驱动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科技自立自强成为我国发展的战略支撑。且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产业链安全重要性急剧上升的历史背景下,金融支持科技、产业发展这个“老题目”有了“新使命”,亟须构建能够广泛覆盖创新风险、产业循环风险的现代金融生态体系和创新环境,用好科技“第一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市场机制激发创新活力,促进金融、科技、产业良性循环。
会议认为,当前推动创新驱动背景下,健全支持科创的直接和间接融资体系迫在眉睫。近年来,随着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力度不断加大,科技企业金融可获得性明显提升,信用贷款推广和资本市场改革有效降低企业融资、上市门槛,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战略方向主动寻求科研院校合作,进一步增强竞争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但科技金融是一个系统性工作,涉及产业、科技、金融、财税多个领域,也涉及金融各个子行业,须各方进一步共建良好市场制度和生态环境。
会议建议,在理念层面,应明确技术创新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企业家须加强金融思维,促进科学家、企业家、金融家相互了解;政策层面,应进一步完善政策工具箱,加强支持力度,货币政策定向支持工具支持科技创新,优化金融体系监管风险追责机制以及考核体系,提高一定风险容忍度,强化财税支持力度、加强产业科学引导、健全相关标准建设;在金融机构层面,应借鉴国际优秀经验,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早期风险投资基金和引导基金投早、投小的作用,充分调动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长期资金和风险保障能力,将金融业风控理念转变为“成长即安全”,推动创新端、资本端、产业端三链联动,通过市场化手段平抑风险,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结合;在构建金融、科技、产业良性循环的生态建设方面,应加大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健全信息披露标准等。
会议强调,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理论基础和难点在于其收益和风险呈现不对称性,且其缺少硬资产背景下人力资本和无形资产定价成为关键要素。因此,课题须探明科技和金融合作的理论基础、流程体系和风险承担机制,明确制度选择、金融产品选择,进一步厘清配套监管措施的权责边界和各类金融支持边界,根据创业型科技企业、成熟型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利用市场化手段完善科技金融谱系风险分担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使其具有内在市场生命特征。同时,进一步完善法治基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核心技术人员权利保护,健全核心人力资本定价机制,完善发明专利界定、评估、定价机制和知识产权、技术交易市场,并通过政策设计引导各类金融服务向具有鼓励研发投入公司治理特征的企业适度倾斜。还须研究金融服务科技、产业良性循环过程中各类交易成本可进一步降低的空间,并将规模、制度红利企业利润通过制度设计转移支付一部分促进科技创新。
会议还强调,构建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促进金融、科技、产业良性循环,不仅能够大大加快我国科技事业发展,提高经济实力,而且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意义。科技界亟须得到金融界的支持,科学技术和经济金融交叉融合将产生巨大力量,但其分属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界别,目前相互之间沟通和了解不够,亟须加强交流对话机制,加强相互了解。二者融合推动产业发展,做好了事半功倍。因此,课题将集思广益,从国内外经验教训中汲取智慧成果,找好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切入点,把握好边界点,将金融资源用在刀刃上,以科学的理念、方法和工具推动科学技术更快速发展,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
03.
如何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

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目的在于,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科技金融体系,更好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在具体落实中,需要注意抓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
第一,完善信贷支持科技的体制机制。一是大力发展科技信贷业务,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设立广为覆盖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二是建立支持科技企业的信贷产品体系,为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提供长期限、低成本的融资支持。三是制定专门的科技企业信贷政策、业务运营机制和流程,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科技企业征信、风险评级、成果评估等方面的应用。
第二,畅通科技企业市场融资渠道。一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企业生命周期融资链的无缝衔接。持续推进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制度创新,完善股权融资的资本市场体系。二是促进创业投资发展。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支持引导投资机构聚焦科技型企业开展业务,持续加大对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力度。三是支持科技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开展可交换债、并购债券试点,满足科技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第三,完善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和配套制度。一是创新科技融资担保模式,构建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风险保险控制体系,加大对科技融资担保机构资本支持和风险补偿力度。二是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研发设备的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产品,为科技企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供保险保障服务。三是培育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推动地方政府牵头搭建地方征信平台,加强区域征信互联互通。四是加强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支持,提高科技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程度。研究建立金融监管沙盒机制,探索支持前瞻性、高风险、高成长科技企业的创新金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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